《通知》显示,要完善医疗机构护理管理体系,包括加强对护理工作的领导,加强护理工作组织管理,建立完善护理管理层级。健全医疗机构护理管理制度。建立护士岗位培训、护理岗位管理、科学绩效考核、护士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通知》明确,持续提高医疗机构护理服务质量。包括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夯实基础护理质量,提高专科护理能力,持续深化优质护理,积极发展“互联网+护理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结合实际,为出院患者或行动不便、高龄体弱、失能失智、生命终末期患者提供便捷、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鼓励大型医疗机构发挥优质护理资源作用,通过医联体、对口支援、进修学习、远程培训等方式,帮扶带动基层医疗机构提高护理服务能力,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互联网+护理服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在保障措施上,充分调动护士积极性,科学开展护士评聘考核,推进护理信息化发展,加大支持保障力度,规范管理辅助服务人员,加强陪护探视管理。医疗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各项政策措施,依法依规保障护士获得工资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卫生防护等合法权益,确保护士待遇保障政策措施落地,保障护士执业安全。
在组织实施上,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指导、创造有利条件、抓好宣传引导。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形成政策合力。落实合理调整护理服务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科学核算护理服务成本,合理制定和调整护理服务价格,逐步理顺护理服务比价关系,体现护士技术劳动价值。依法依规加快推动医务人员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高护士薪酬水平。要结合“国际护士节”等重要节庆,加大宣传力度,弘扬护理职业精神,增进全社会对护理工作和护士队伍的理解,营造全社会关注护理、关爱护士的良好氛围。